「in台南‧無影藏─ 2017臺南市文化資產影像競賽暨巡迴播映」已經開始徵件



一、主旨

2017 年臺南市文化資產影像競賽廣召全國對以影像保存臺南文化資產之特色與傳承文化有興趣和熱忱的民眾踴躍報名,不論是已指定、登錄的文化資產,亦或是生活中潛在的文化資產,透過影像徵件活動不僅能為在地文化留下更多動人的影像,更能藉以對全民推廣文化資產保護之重要性,同時建立臺南市文化資產的資源多樣性、文化故事性與城市歷史永續性。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二) 主辦單位: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三) 承辦單位:力果文化有限公司

(四) 協辦單位:古都保存再生文教基金會、古都電臺

三、 徵件主題

臺南市已指定、登錄及生活中潛在的文化資產(包含有形文化資產: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古物、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無形文化資產: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為創作元素與概念發想,透過創造性、故事性與原創性的方式拍攝出影像作品。

四、 報名資格

熱愛影像創作、拍攝製作文化資產相關之影像作品,不限影片類型、長度15分鐘內,個人或團體國內外人士皆可報名。

五、 報名方式

本活動採電子報名,請於106 年6 月30 日下午17:00 前完成線上報名及上傳參賽影片及相關資料(劇照3 張、導演照1 張)至主辦單位提供的雲端網址,如有任一項未於期限內完成,視同未報名。

※線上報名表:https://goo.gl/forms/ZURQ8zlaqL2Kc3Al1

六、 評審方式

(一) 初審:

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閱片及評選,預計選出20 部入圍作品(評審小組有權決定入圍影片數),入圍名單預計106年9月公布於活動官方網站。

(二) 決審:

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針對入圍作品進行最終決審,預計評選9部得獎作品(決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予以從缺,從缺之獎金得移作其他獎項使用),得獎名單將於頒獎暨巡迴播映記者會公布。

七、 競賽獎項

(一) 入圍作品:於頒獎暨巡迴播映記者會分別頒發入圍證書。

(二) 得獎作品:於頒獎暨巡迴播映記者會頒布獎次、獎金和獎座。

首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50,000 元,獎座1 座。

二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獎座1 座。

三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0,000 元,獎座1 座。

優選:3 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1 只。

佳作:3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1 只。






※頒獎暨巡迴播映記者會:場地、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及通知。

八、 著作權與授權

(一) 競賽所有影片之著作權為參賽者所有。

(二) 入圍作品須授權主辦單位不限地區無償進行下列使用:

1. 作品供主辦單位於巡迴播映及映後座談使用。

2. 納入臺南市政府總圖及各區圖書館館藏,提供非商業性之館內借閱。

3. 由本府取得使用權及有利於市政文化行銷之再製權。

(三) 請參賽者簽訂相關授權同意書。

參賽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肖像權、個人資料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並歸還獎狀、獎金、獎座予主辦單位。

九、 義務與須知:

(一) 報名作品一旦入圍,即有義務全程參與本競賽,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賽。

(二)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三) 入圍作品之團隊代表需出席頒獎暨巡迴播映記者會、巡迴播映及座談活動和相關宣傳活動。

(四) 為拓展影片國際能見度,得獎影片須於頒獎典禮結束後五天內,繳交繁體中文字幕(含片名、字卡、字幕、片尾等)word 檔予承辦單位進行英文翻譯;得獎團隊亦須於取得翻譯資料後七天內,繳交完成之中英文高階影片檔案。

(五) 得獎者須完成上述義務後,由臺南市政府核發獎金。

(六) 凡本國人得獎者,依法須代扣10%所得稅金;外國人得獎者,依法須代扣20%所得稅金。

(七) 本活動如有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八)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十、 聯絡方式

2017 臺南市文化資產影像競賽小組

聯絡電話:0965-134492

活動信箱:intainan.tchf @gmail.com

活動網站:http:// intainantchf.com

活動粉絲團:in臺南.無影藏https://www.facebook.com/intainan/

活動附加檔案: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0B18XlbwDzxysVmtHSjU4TXhzOFE



紀錄片工會

我們是台灣第一個由紀錄片工作者發起的自主工會,於2006年9月9日正式成立。

我們不只希望保障紀錄片工作者基本勞動權利、提升紀錄片工作專業水平,更以促進紀錄片產業發展為目標,期望國內紀錄片環境能更健全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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